院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