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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芬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促进种子产业创新发展政策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厅、科技厅、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种业创新工作,通过持续支持产业技术体系、搭建研发平台载体、打造科技人才队伍、创新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加大新品种示范推广等方式,支持种业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服务种业创新发展。下一步,我省将统筹资源,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我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
    一、建设优质小麦种子核心繁育基地
    一是拟建设以焦作、新乡为核心的双百万亩小麦繁育基地。加大国家制种大县、良种提升工程等项目对基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种子生产经营和收储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政策性保险。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促进品种测试、供肥供药、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生产管理等环节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二是改善基础条件。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五化”基地的建设要求,实现制种基地高产稳产。三是积极推进龙头种企+优势基地的建设模式。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种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商业化育种中心,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集团,全面提升供种能力和质量。四是积极融入国家创新总体布局。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探索与部委联合实施农业领域重大创新项目,力争在国家农业产业园、良种联合攻关、制种大县、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争取更多国家创新资源在我省布局。待条件成熟后,申请国家级小麦制种基地建设。
    二、加强种业创新能力建设
    (一)加快国家生物育种产业中心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生物育种中心”)是经省委省政府积极谋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我国农业领域首个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民族种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生物育种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探索我国种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路径,打造种业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生物育种中心肩负着技术研发、合作交流、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四大职能,致力于打造成全球生物育种创新引领型新高地、我国种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和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母”。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物育种中心建设,从顶层设计、政策导向、资金支持、协调推进等方面给予了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中心基本建设和技术研发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地推进。下一步,生物育种中心将借鉴国内外生物育种研发机构先进管理经验,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带动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创新链条统筹配置科技资源,建立“模块化、流程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在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蔬菜等作物育种的基础性科研、应用基础研究、育种技术和模式创新方面强力攻关,实现关键技术和新品种选育的重大突破。通过构建完善育种测试体系,联合相关地市农业科研机构,建立覆盖我国北方主要生态区,由生态育种站和测试网络组成的育种测试体系,最终形成以生物育种中心为龙头的商业化育种攻关体系。
    (二)启动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建立健全种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以小麦、玉米、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为重点,兼顾畜禽水产、林果、花木、蔬菜、食用菌等领域,坚持常规育种和分子育种相结合,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大对重大育种价值的关键基因挖掘,创造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种质,培育和应用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重大新品种,巩固农作物育种优势,提升种业创新整体水平。
    (三)构建高水平种业创新平台。谋划建设好国家级区域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争取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实现应保尽保,为农业生物育种提供优异种质。超前谋划国家实验室,以建设河南省种业实验室为抓手,凝聚我省优势力量,争创国家实验室。在小麦、油料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指导周口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打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谋划启动建设省农高区,支持新乡进入到国家农高区后备行列,打造以平原示范区为核心、以种子种苗种畜为内容的中国“种谷”。
    (四)提高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针对种业创新资源集中于公立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薄弱的问题,一是支持我省优势种业企业牵头承担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突出产业化目标,力争解决相关领域“卡脖子”问题,建立“模块化、流程化、工业化、信息化”商业育种体系,打造标杆、形成示范;二是加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力度,推动在我省优势种业企业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三是调动种业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严格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调动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性。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我省种业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转移转化,财政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引进转化省(境)外先进技术和成果以及合作开发的项目的种业企业给予补助。
    三、建设品种鉴定基地和示范展示基地
    河南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生产是我省的优势和王牌。省委省政府长期重视和关注小麦、玉米、花生等作物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2020年,全省打造了一批“三产融合”“三链同构”等科技精品示范样板,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持续增强。在全省各地创建各类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示范点)480余个,主推我省自主研发新品种35个、新技术57项,协同全省农科系统精准服务涉农企业、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85个,辐射带动优质专用小麦种植400多万亩,优质高油高油酸花生种植510多万亩。正阳花生、兰考蜜瓜、平舆芝麻、延津强筋小麦等10余个区域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镇建设初见成效。下一步,省农科院将会同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深入实施“四优四化”科技支撑行动计划,启动新一轮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县建设,在全省范围开展品种区域鉴定和示范展示。
    四、完善以推广应用为导向的种业创新评价机制
    针对我省高校院所等育种优势单位中存在的强调发表论文、品种审定、承担项目数量,而淡化市场价值、成果转化的评价导向,一是推动职称、业绩等评价机制改革,形成以推广应用为导向的种业创新评价机制,更加强调评价成果转化情况和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二是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保护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鼓励育种单位、团队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入股等方式,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了从权属上保障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权和转化收益,今年5月10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鼓励赋权科技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和实施。对试点单位在省内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方案》发布后,科技厅将从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优先选择10家单位,开展为期3年的试点,支持试点单位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形成更加符合实际的方案,为全省大规模推广积累经验。



2021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0371-8551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