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关于更新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豫卫保健〔202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工作,规范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管理,河南省卫健委决定对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正式在职及退休人员,具体办卡条件及保健级别如下:

(一)一级保健对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任期内的高层次A类人才。

)二级保健对象:任期内的高层次B类人才。

(三)三级保健对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识分子;任期内的高层次C、D类人才;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人社部、科技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参事。

二、所需材料

(一)在职人员:正高级职称人员提供聘任证书复印件(复印至1页A4纸上)和原件电子版(扫描为1页),高层次人才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和原件电子版,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等荣誉获得者提供相应文件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电子版(扫描至1页)

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人员提供聘任证书复印件(复印至1页A4纸上)和原件电子版(扫描至1页)

(二)《河南省省直干部(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请变更登记花名册》(附件1,以下简称花名册)、《河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1页A4纸上)和原件电子版(正反面扫描为1页)

(四)申领人1寸jpg格式电子版证件照并命名(白、蓝、红底色均可)。

三、材料要求

(一)所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花名册(附件1)及变更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部门)公章,并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二)花名册(附件1)、变更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申领人证书职称、高层次人才等原件扫描件(扫描至1页)申领人身份证(正反面合为1页)扫描件电子版证件照按照花名册顺序命名(序号+姓名)发送至haastd@163.com

(三)三级保健对象中,正高级知识分子同时具备其他称号的,仅需正高级职称有关材料,不必提供其他称号材料  

提供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四、其他说明

(一)报送时间:2022年101217:30

(二)报送地点:综合实验楼1622房间

(三)联系人:吴  寅  李  立,电话:65722978,邮箱haastd@163.com

(四)自2023年1月1日起,旧版保健卡停止使用。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河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请变更登记花名册.xlsx

附件2.河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保健卡申领变更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