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豫农科人〔2018〕9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8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申报,现将我院科研人员符合申报“中原千人计划”的遴选类别及相关要求予以转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中原领军人才

1.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条件中所列奖项、基金资助、称号、论文等均为通过基础研究获得):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3)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科技计划的主持人;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3篇以上或一区2篇且一、二区累计6篇以上),或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

1.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

申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5)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1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8111日后出生)。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术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11日后出生;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

1.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 各项目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见各遴选平台网站:

河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

河南省科协网站:http://www.hast.net.cn

我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是5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所需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报送)交到人事处人才科,联系人:陈琼,联系电话:65722978

三、有关事项

(一)此次遴选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遴选工作。

(二)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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