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花生所2025-2026学年实习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选对象
花生所2025-2026学年实习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研究所制定的实习大纲,注意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2.模范执行实习生守则和实习生职责,自觉遵守研究所的工作和学习制度,无迟到、早退、缺勤现象;
3.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无工作事故和差错;
4.尊重老师,服从各级带教老师的指导;
5.积极参加研究所的各类活动,并受到研究所的好评;
6.技能考试合格者;
7.同等条件下,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实习生优先评选;
8.同等条件下积极配合研究所科研管理工作的组长或党支部党员。积极报名参加科研技能大赛,并获奖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无故缺勤(旷课)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教务部有相关规定可以请、销假的情况除外);
3.违反研究所规章制度或受到研究所批评者;
4.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花生当年实习生总数的20%,人数未能取整数则以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方式
各科室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附件1),直接向研究所推荐本科室实习中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报送
各科室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花生研究所优秀实习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4月27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花生所邮箱hnnkyhss@163.com。
(三)审核
花生所综合行政办公室根据实习检查及违纪情况进行审查。优秀实习生填写《花生研究所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3),并由研究所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实习生的表现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二)各科室要严格审核学生评选资格及评选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不按程序评选的,取消该生的参评资格。
附件:1.花生研究所2025-2026学年优秀实习生名额分配表
2.花生研究所优秀实习生申报汇总表
3.花生研究所优秀实习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