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亿良种补贴改发补贴券
河南报业网讯 (记者王少华)8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我省今年的3亿元小麦良种补贴改变发放方式,由去年的补贴给种子公司、再由种子公司通过降低种子价格的方式补贴给农民,改为发放“小麦良种补贴券”。
据悉,今年国家分配我省小麦良种补贴面积3000万亩,补贴资金3亿元,每亩补贴资金10元,全省确定了80个县(市)和1个农场为实施范围。目前,供种企业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实施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据介绍,从9月15日起,全省开始“补贴券”的发放工作,5至7天内全部发放完毕。“补贴券”的发放范围是农业部门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核准的优质专用小麦补贴农户,户主姓名要与“农村税费改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核定一致,补贴面积不超过系统中农户耕种的土地面积。各乡镇财政所在领取“补贴券”后,加盖本所公章,财政所工作人员依据“小麦良种统一供应清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我省规定,“补贴券”必须由享受补贴的农户本人领取,不得代发、代领,农民领取“补贴券”后,在“小麦良种统一供应清册”上签字确认。农民凭“补贴券”到指定地点购买种子,供种单位依据“小麦良种统一供应清册”中核定的补贴面积计算该户的购种款,“补贴券”按券面价值等额抵顶购种款。
省财政厅厅长赵江涛特别指出,“小麦良种补贴券”属于当年使用的有价证券,除购买小麦良种外,不能流通,不得买卖、收购和转让。各乡镇“补贴券”发放完毕后,所余的“补贴券”必须及时登记,5日内上交省财政厅。供种企业凭“补贴券”与财政部门结算完资金后,以县为单位将收回的“补贴券”封存,按规定销毁。
在8月29日的会议上,省长助理刘其文强调,向农民直接发放“补贴券”就等于向农民补助现金,各级各部门必须保证把“补贴券”直接足额发给种粮农民,不准截留、变相截留和改变用途;必须做到公开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农户,保证补贴全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200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