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建设新农村并非简单重复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并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我们认为,尽管“新农村”的概念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但这次重提建设“新农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重复,而是当前农村全面发展的一次新的重要探索。“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长期以来,农村是生产发展落后、经济凋敝的代名词,农村发展缓慢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难题。当前最突出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的交通、通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二是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三是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增收难度偏大。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农民增收的机制。针对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还必须着重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能够享受社会福利和基本的社会保障。
(摘自《新京报》)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200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