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科技难于改变贫困状况 农民致富还需利益代言人
《科学时报》:2005年10月27日 第A1版
单靠科技难于改变贫困状况 农民致富还需利益代言人
“尽管从微观层面上来说,新品种和新技术对一些地区的农民的致富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从宏观层面上来说,新产品和新技术对农民的增收作用却不是很明显。”曾经在河南开封杞县挂职的河南省农科院科研处处长卫文星这样告诉记者。
卫文星解释说,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在起初的一部分地区可以让那里的农民提高收入,但是如果这些新品种、新技术得到普遍的应用,粮食的总产量上去之后将在市场的调节下最终导致粮价的下降,这样,粮食产量的上升和粮食价格的下降的综合结果是农民收入的提高不明显或者持平甚至下降。因此,单纯靠科技的能力是不可能改变目前农民贫困的状况。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制约着农民致富的瓶颈因素大致有三个:观念陈旧、素质较低以及组织化程度太低,随着社会的发展,前两个因素都取得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组织化程度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甚至是很不健全。卫文星告诉记者,从产业形势来说,农业仍旧处于劣势的地位,仍旧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小农生产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自从公益性质的农技推广队伍消失之后,拥有新品种、新技术的各个公司成为农技推广的主要力量,而对于必须依靠他们才能改善生活的农民来说,在和这些公司的利益博弈中却总是受害者。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普遍偏低、农民没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直接导致农民辛辛苦苦换来的是龙头企业的利润增值。
曾经在河南省新乡挂职的河南省农科院解宗方处长认为,目前,农民的致富门路不广,结构调整对农民的致富也是有限的。一些结构调整的效应首先在一些区域进行得要好一些,但是农民的趋同效应使得农民大规模地模仿,再加上调整力度不科学,没有形成规模,因此由新品种、新技术带来的增收效应很快就递减了。同时,由于国家农业政策的落实做得还不够,比如粮食提价的时候生产资料也在涨价,农民的增收很少。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农民对新品种十分渴求,但是他们对这些新品种的鉴别能力还不是很好。由于农技推广几乎都是由公司来运作,况且大部分都是小公司,一旦他们远走高飞,处于劣势地位的农民利益受损就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了,并且虚假广告和失实宣传也对农民的致富十分不利。
因此,农民想要真正得到实惠,必须有农民自主性质的协会组织,它们由农民自己牵头,同时在政府积极的引导下建立。这样的组织承担着农民利益代言人的角色,当农民的利益收到损害时,作为一个介于农民和政府、农民和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他们随时会保护或者帮助农民赢得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解宗方说:“也只有这样的组织真正健全和完善后,农民才可以逐步告别贫困,走向富裕!”
(本报记者 史俊庭)
信息来源:《科学时报》 (200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