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拨款5.6亿元支持乡镇改革
本报讯 (记者尹江勇)我省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又出大手笔,省政府决定就此下达一次性财政拨款,总数达5.6亿元,目前已有32个县(市、区)分别获得50万元的奖励。11月8日,记者从省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督导办公室获悉这一喜讯。
据督导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省财政补助(奖励)的标准是:对乡镇事业单位分流正式人员,每分流1名全供人员,省财政补助5000元,每分流1名差供人员,省财政补助3000元;县(市、区)每撤并(净减少)1个乡镇,省财政奖励50万元;对县(市、区)编制控制得好的,每县(市、区)奖励50万元。据统计,目前机构编制控制较好的郑州市中原区、义马市、温县等32个县(市、区)已获此奖励。超编人数以各地上报并经编办核定数为准,撤并乡镇数按省民政厅批复数计算。
此外,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如不能按期完成人员分流和撤并乡镇目标,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省财政将相应扣回补助(奖励)资金。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200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