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本报讯 (记者杨青)年关岁末,进城务工农民能否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从即日起到春节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底,我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要全部支付到位。
据了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工会将继续以建筑领域为重点,在清理历史陈欠的基础上防止新欠,建立健全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2005年底,我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要全部支付到位,非建筑领域也要加强历史拖欠的清理工作,重点加强中小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的清欠工作。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介绍,劳动保障等9部门和单位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中,各级监察机关将对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欠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各分支机构负责督促商业银行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工资预留账户等制度,不断改善金融服务。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2005-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