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革
本报讯 (记者孔凡生)为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规范农业水费计收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实施。
《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建立起多种形式的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末级渠系管理组织,明确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末级渠系管理组织的主体,可以以协会或其他形式设立。《意见》要求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并逐步推行终端水价。自流灌区实行国有水管单位农业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定价模式;补源灌区在合理确定补源范围的基础上,按照补源成本、费用核定农业补源水价;对民办民营的水利工程供水实行政府指导价。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200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