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化肥价格仍实行最高限价
据新华社北京2月14日专电“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仍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形式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4日明确表示。
春耕将至,稳定化肥价格再次成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今年,国家将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继续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对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等的出口退税;继续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举是为了促进化肥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促进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市场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选择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2006-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