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农药管理的“六大体系”
2006年2月27日,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05年和“十五”期间农药管理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部署了2006年农药管理工作。
范小建副部长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农药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农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五”期间,高、剧毒农药占农药登记总数的比例明显下降,由21.8%降至11.8%;环保型剂型的登记比例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上升至18.1%;农药品种结构更趋合理,杀虫剂产量由占总产量的70%下降至42.2%,除草剂所占比例由18%上升至29.9%,杀菌剂所占比例由9.2%上升至10.9%。二是农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2005年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0.1%,比“十五”初期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从2001年的36.4%提高到2005年的60%,提升了20多个百分点。自2003年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缔非法经营摊点5.6万个,收缴各种非法剧毒鼠药250吨,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万多个。据卫生部统计,3年来,剧毒鼠药中毒事故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65.3%、69.3%和61.2%。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蔬菜、水果、茶叶的抽样检测结果看,2005年蔬菜、水果、茶叶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7.5%、98.7%和98.2%,比2001年分别提高36.3个、8.6个和25.6个百分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明显增加,从79种农药的197种限量标准,增加到136种农药的478种限量标准。四是农药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国除西藏外,全部建立了省级农药管理机构。通过项目支持,加强了30个省级农药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和检测能力建设,省、部级检测实验室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有22个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通过省或部级双认证,认证单位数量翻了一番。农药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和残留样品年检测能力达到3万个,增加了近10倍农药监管和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农业系统从事农药执法的人员达到2万多人。五是农药产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十五”期间我国农药产量和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农药产量从46万吨增加到87万吨,增长了89.1%。农药出口量从17.8万吨增加到51.7万吨,出口金额从5.4亿美元增加到16.7亿美元,翻了近三番;出口国家和地区从135个增加到260个,均增长了近1倍。农药出口已成为拉动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的主动力。
范小建副部长分析指出:农药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公益性、技术性、应急性和服务性都很强,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握方向,明确思路,总结经验,掌握规律,才能取得工作的主动。一是农药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央“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三增”目标,结合实际,完善体系、稳定队伍,明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农药管理对“三农”工作的支撑作用;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切实从消费者和使用者的角度出发,积极为企业服务,提高农药管理水平,增强体系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完善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充分尊重科学管理的规律,借鉴国外农药管理的成功经验,创新农药管理模式,体现农药管理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先进性;五是必须坚持适应政府职能部门公共管理的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快速反应、高效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药管理机制。
范小建副部长要求:“十一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以及农药管理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三增”目标,服务“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积极参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的工作安排,牢牢抓住农药登记管理、市场监管、安全使用和农药残留监控四个环节,注重思路、方法、制度和手段的创新,通过加强体系和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推进以质量管理为主向质量和安全管理并重转变;二是推进以堵为主向堵疏结合转变;三是推进以监管为主,向监管和服务并重转变,建立农药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药管理水平。力争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高毒农药产品占登记产品总数的比例比2005下降5个百分点,减少到7%;农药正式登记产品占已登记产品的80%以上;农药市场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上升10个百分点;农药产品标签市场抽查合格率达到80%,上升20个百分点;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5%,上升5个百分点。
范小建副部长强调: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要着力构建政策与法规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登记管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科学用药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六大体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市场监管能力、残留监控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五大能力”。一是政策与法规体系建设:农药管理政策性很强,未来五年,农药法制建设应上新台阶。要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药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农药管理条例》,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继续推进立法进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从根本上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管理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包括农药登记制度、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度、经营准入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专业防治组织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培训制度、药害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农药质量及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结果公布制度和农药管理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建设:基础设施是确保农药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物质基础,未来五年,农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要力争有所突破。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已建立的农药质量和农药残留检测体系;针对生物农药质量检测需求,建立健全部、省两级农药生物测定中心;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县级农药质量和残留质量检测中心;适应生物技术发展要求,强化对转基因农药的检测和监管能力。三是登记管理体系建设:农药登记制度是农药管理工作的基础,未来五年,农药登记管理水平要有新提高。要结合农药临时登记清理工作,研究建立取消农药临时登记、直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的一步到位的登记审批制度;强化农药毒理、环境、残留等安全性评价工作,引入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农药登记评价水平;加强对农药登记药效、毒理、环境、残留试验委托单位的管理,确保农药登记资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综合办公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实现农药登记申请、受理和审批等现代办公方式。四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仍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工作重点,未来五年,农药市场监管要有新举措。要坚持全面普查、专项抽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现农药标签电子数据库的网上公布和查询;探索全国网络联动的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农药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实现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管理正规化、手段现代化。五是科学用药体系建设:科学使用农药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前提,未来五年,科学用药工作要有新进展。要健全病虫害测报体系,完善电视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准确信息;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高广大农民农药应用整体水平;推进专业服务,扶持病虫防治专业队,及时、有效防控重大病虫害;建立健全农资连锁配送体系,确保“放心农药下乡进村”;探索建立从农药来源、使用时间和方法、产地监测、农产品去向等全过程、可追溯的监控档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敏锐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针对农业生物灾害突发性和时效性的特点,未来五年,农药管理工作要引入新机制。要深入研究农药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加大重点地区病虫害监测工作力度,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及时预警;健全完善各种预案,强化应急反应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应急反应能力建设落到实处。
范小建副部长还就2006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要坚持全国普查、专项抽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成功做法,扩大交叉检查的范围;要完善农药标签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属地责任;要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和创建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等工作,开展诚信企业扶持活动;要建立涵盖举报受理、质量检测和案件处理等全过程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网络联动的执法监管机制,对农药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力争使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83%和65%。二是进一步强化农药登记管理。要巩固农药登记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成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抓紧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完善农药登记管理法规;要尽快完成清理农药临时登记超过有效期产品工作,提高正式登记产品数量,所占的比例增加10个百分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农药登记管理应急预案,为及时解决农业生产实际中的重大病虫害防治问题提供高效、经济、安全农药产品;完善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登记试验样品和试验单位的管理,提高登记评审的质量。三是切实加强农药残留监控。要继续组织省级农药检定所(站)对全国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和出口基地县进行农药残留动态监测;开展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用药的专项抽查,重点对产品中是否加入禁用农药成分进行检测;要加强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组建农业部农药残留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积极参与CAC的有关工作,继续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农药官方评议,增强我国对出口农产品技术壁垒的应对能力;强化专业培训和农药残留试验认证单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试验设施和实验室管理规范,争取农药良好实验室(GLP)的建立和互认工作有所突破。四是着力抓好高毒农药削减工作。今年是削减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各级农业部门及其农药管理机构要在开展专项检查、选择替代品种和建立应急预案等方面抓好落实。要提前做好5种高(剧)毒有机磷农药品种全面禁用的政策宣传和疏导工作,尽快制定保留部分生产能力的政策,加快替代品种的筛选;要建立突发重大病虫害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保证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安全。五是积极推进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农药使用者的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农民的安全合理用药水平;要抓好新型施药机械和先进施药技术的推广工作,切实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投入成本;要积极推进专业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病虫防治专业队伍,探索建立合作制、股份制等新型植保技术服务模式,促进病虫统一防治、植保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农业部种植业司 (200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