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全国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布
本报讯 (记者买天)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预案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今年3月制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标准,即小麦最低收购价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69元。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地区为小麦主产区的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
规定说,在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公布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只是在市场价格下跌较多情况下启动;在正常情况下,小麦价格仍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作者:买天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200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