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国银监会已收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提出到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的申请,汇丰、渣打等外资金融机构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愿。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是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宣布率先在四川、青海6省(区)适当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这是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大突破,有助于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农民融资需求难以满足等问题。”专长研究农村金融改革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25日对新华社记者说。
他指出,从中央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个一号文件要求和鼓励农村金融改革,到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探索十多年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在渐进中方向日益明确,最终在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得以破题,提出了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大方向。
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农行改革将主要立足于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与此同时,将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是农村先于城市,而金融体制改革却是城市先于农村,导致了目前城市金融改革发展较快、农村金融改革相对滞后的不平衡局面。
统计显示,中国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严重不足,农民缺乏融资渠道。截至2005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69.02%,而县以下为56.3%,城乡人均贷款余额相差10倍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问题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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