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科推 〔2011〕10号
院直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院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工作,大力创办农村科技示范基地,创造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我省粮食核心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院有关文件精神,拟评选2011年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先进工作者,并对2011年产生良好示范效应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予以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先进工作者和科技示范效应评奖的范围限于院直有关研究所(中心、室)承担的2011年院科技发展及示范推广专项资金项目(示范推广)、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报院推广处备案列入本单位示范推广计划的项目。
二、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农村科技示范基地、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一定的下乡或驻点时间,圆满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为保障粮油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3.项目示范效应突出,通过召开现场会、领导视察、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要求
1.关于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情况核实的基础上,由院推广处组织评委会,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先结果,报经主管院长批准后以院文件印发表彰决定。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认真填写“2011年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先进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1),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在评先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关于效应评奖
按照《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示范基地效应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组要认真填写“2011年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效应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时间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并发电子版至tgk326@126.com)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送交院推广处示范推广科(综合楼1720房间)。有关表格请从我院网站下载。
附件:
1、2011年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2、2011年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效应奖励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