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豫人社专技?2012?32号)的有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实施“百万工程”,对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增强素质,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升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贡献率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同时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我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加快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发挥我院各单位技术优势,现结合我院各单位实际情况,公开征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设项目
1、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2、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3、举办“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班。
二、举办方法和方式
由各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组织讲授课或报告的专家,进行集中讲授课,组织人事教育处负责联络协调人社部门,发布通知,组织参与人员。采取专题讲座与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诊断相结合,考试考核与个人撰写论文、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小结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重在质量与效果。
三、参加人员范围、规模及有关要求
高级研修项目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相结合,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省级研修项目以我省农业战线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青年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班以全省农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
国家级高级研修班每期研修时间5天左右,每期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36学时,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6学时,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省级高级研修班和基地培训班每期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24学时),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6学时。每期研修项目结束后,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四、项目举办时间和地点
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可安排在3-11月,省级高级研修班和培训班须安排在3月20日至9月10日之间执行。举办地点须安排在郑州市内(交流或考察除外)。
五、项目经费来源
专家报告(授课)费、场地费、学员食宿费等相关的合理费用统一由我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担。
六、选题要求及项目数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紧扣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本行业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和突出优势,具有先进性、前瞻性。本次执行项目数量不限。
七、征集申报办法
凡有意承办的单位和课题,下载并填写打印《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将承办的项目的题目和内容拟好后,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于2014年2月18日之前报送组织人事教育处研究生科(综合楼1622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由院统一计划部署安排。
联系人:孙文喜
联系电话:037165722978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项目申报表
2014年2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