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责任人:所长徐小利、书记郑宝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和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际,为保证各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责任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一)召开所务会和全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和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精神。
(二)负责组织实施《河南省农科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和落实本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报院纪委备案。
(三)在园艺所建立三级责任体系,既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负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承担第一责任,班子副职承担分管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搞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底考核,考核工作由所领导带队。
(四)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年终考核不合格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科室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所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支持纪检督察部门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领导:郑宝叶
分管领导:徐小利、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一)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为重点,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绝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贯彻上级党委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保证党支部集中统一、风清气正。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四)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委、院党委、所党支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执行所党支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把全年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郑宝叶
分管领导:徐小利、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不放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坚定信心,一抓到底,防止反弹。
(二)密切联系群众,定期与各类专家、青年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群众进行思想交流,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关心干部职工工作、生活。
(三)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会议活动一般都在院内场所举办,一律不安排宴请,不上酒,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规范发文要求,减少发文数量。
(四)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和标准。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肃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禁配置高档办公用品;规范出国(境)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徐小利
分管领导:郑宝叶、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五)抓好学风建设,加强科研道德和学术环境建设,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检查处理机制,切实解决学术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防止学风不正、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徐小利
分管领导: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王晋华
史宣杰 赵卫星 原玉香
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一)组织各科室主任和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二)有针对性的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三)组织各科室主任、财务人员、课题主持人上一次廉政党课,进行警示教育。
(四)落实院《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以学风建设为重点的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责任领导:郑宝叶
分管领导:徐小利、张晓伟、孟月娥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五、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
(一)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
(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坚决整治违规收受礼金和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
(三)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受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五)治理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重点治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牟取不正当利益,规范干部职工在院属科技企业持股行为。
责任领导:徐小利
分管领导:郑宝叶、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六、强化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运行
(一)抓好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行为,凡涉及全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件,实行民主决策,坚持每周一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二)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务公开、所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管理职能公开透明运行。
(三)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定期述职述廉,本年度召开两次以上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四)坚决治理在仪器设备和试验材料采购、基建工程领域等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发现党员和干部在廉洁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五)提高开发创收人员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治理农业科技产品经营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从开始就严把进货质量关,加强对种子发芽率、纯度等质量标准的检验,防止出现产品质量事故,杜绝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预防进货、销售人员收受回扣等经济案件发生和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六)落实谈话和诫勉制度。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主任普遍谈一次话,发现领导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领导:徐小利
分管领导:郑宝叶、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一)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健全完善大额度资金、基建工程、仪器设备采购的报告、招标和监管制度,对研究开发基地建设和科研设施建设等工程要采取事前报告、公开招标等形式,严格监管,明确相关责任,防止暗箱操作。
(二)着力构建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结合园艺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排查各类科技活动中的廉洁风险点,突出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构筑有效防范体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所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行政事务、科研等专项资金和科技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公房出租等预算外收入,严禁在经济活动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
(三)对现有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针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经费使用、企业发展、人才队伍、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手段、管理制度。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的思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廉洁从政和预防腐败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作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五)充分发挥所务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监督作用,预防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和国有资产的损失。
责任领导:郑宝叶
分管领导:徐小利、孟月娥、张晓伟
科室责任人:王 鹏 王利民 李小红
王晋华 史宣杰 李 海
赵卫星 原玉香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