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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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财政预算项目和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遴选(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类)的通知

院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财政支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类预算项目(非粮油类)和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粮油类)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要围绕生态、环保和循环农业的理念打造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加大粮油高产创建的规模和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近年来我院通过审(鉴)定的农作物新品种、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新成果和专利技术、有生产许可的新产品为支撑,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具体包括:

1、农作物新品种及其高效简化配套栽培技术的示范推广;

2、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

3、果蔬、花卉、食用菌、立体农业种植技术等高效农业的示范推广;

4、畜禽标准化规模饲养与健康养殖配套技术集成与示范;

5、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科研新产品(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示范推广;

6、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农业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以及农业信息化技术的示范推广;

7、农产品加工、保鲜应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8、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标和准化、绿色、无公害生产与检测技术示范推广。

二、申报要求

1、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成果、技术和人才优势,择优申报,认真填写《河南省2015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类)》(见附件1)和《河南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申报书》(见附件2)。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请填写《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标准文本》(见附件4)。

2、项目要突出现代农业理念,要与当地的农业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

3、项目要体现多学科、多专业的融合,要加强与县、市有关部门尤其是农科院(所、站)的结合,并与协作单位签订协议书,明确其目标任务。

4、项目原则上要选则在兰考、新县、西华县和我院“521”综合示范县与特色基地示范县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的选择,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当地现代农业规划的重点区域,优势产区,且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固定和集中,具有可延续性。

5、项目要创培不同规模的高产高效示范样板和科技致富典型,有利于形成当地优势或特色产业,并通过召开现场会、邀请领导视察和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使之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具备较强的示范辐射带动能力。

6、资金申请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资金额度 15?20万元。

7、材料报送:以研究所(中心、室)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填报《2015年度省财政预算项目汇总简表》(见附件3)和《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汇总简表》(见附件5)。

三、时间要求

请于815日下午六点前将《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和《经费预算申报书》以及《项目汇总简表》各一式一份报送院推广处示范推广科(1804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gk326@126.com

附件1:《河南省2015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类)》

附件2:《河南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申报书》

附件3:《2015年度省财政预算项目汇总简表》

附件4:《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标准文本》

附件5:《产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汇总简表》

联系人:李茜   何宁

联系电话:65748326

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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