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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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中的法律缺席
  12月23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了一期节目,讲述了数百民工讨薪八年未果的辛酸故事,这是我们迄今为止所见到的涉及民工数量最多、金额最大、时间最长的拖欠事件,虽然此事已经“惊动”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两位领导对此也有批示,但是,民工有没有拿到他们的血汗钱,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从节目中我们了解到,拖欠的1000多万工钱早在2001年就由韶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诉讼保全,并冻结起来。我们所关心的是,韶关中级人民法院在两年间是怎样保管这笔资金的?有没有挪作他用?能否在春节前夕把这些钱如数发还给民工们?说实话,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没有丝毫的把握。   拖欠民工工钱这个独特的怪现象有个普遍的时代背景,那就是法制的不完善和法律公信力的严重不足。在中国的建筑市场上,维系着劳资各方复杂关系的,一是政府的信誉,二是发包者和承包者之间的信用,一旦这两个脆弱的担保出现了故障,比如说,政府在招标过程中玩了什么“猫腻”,或者发包者资金短缺,那么,民工就再也没有什么护身符了。就算他们想到了要打官司,甚至就算打赢了官司,他们也未必能够拿到自己的工钱,究其原因,那就是各级法院在清理拖欠民工工钱的问题上,并没有起到扶正祛邪、维护正义、关怀弱势群体的作用,没有以公正、有效的审判捍卫法律的尊严,导致了法律公信力的下降。正是由于法律的缺席,民工们只好采取其他方式追讨工钱,有的人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人因此自杀身亡。   还是以323国道韶关段欠薪事件为例,该工程自1996年完工之后,韶关各级法院就收到50多起与拖欠民工工资有关的诉讼,而323国道也是从1996年起就开始收费,有了收入。2001年,韶关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收费站的1300万收费款。再到今年9月,与这1300万有关的案子也已判决。应该说,这宗拖欠事件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法律事实是否清楚、责任是否明确的问题,也不存在无钱可付的问题,而是卡在了法院这个环节。无论是法院的审理不够迅速,执行不够有力,还是另有原因,从现实情形看,法院已经对拖欠民工工钱的问题负有某种责任了。这个责任是否应该追究下去,法院系统要不要以此事作为借鉴,相信公众自有判断。   拖欠民工工资是个复杂的现实难题,要根治这个顽症是有相当难度的,但是,法律作为社会的一道底线,理应起到规范各种经济活动的作用,法院应该能够成为普天下民工的一把保护伞,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是有违自己的天职。                                     (责任编辑:周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