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将实行新机制
本报讯 (记者马鸿钧)1月15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决定,我省将结合实际情况,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实行新机制。
???项目县进出机制。我省现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120个,今后省政府将对项目县实行“总量控制,末位暂停,违规淘汰,适时退出”政策,原则上不再增加项目县的总数量。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县,将被暂停或取消项目县资格。对省级验收中排列前6名的省辖市要给予奖励,对后6名的省辖市则视情况给予其1~2个项目县以“保留资格,末位暂停”的处罚。已基本没有开发潜力的项目县要逐步退出开发范围。
???项目竞争机制。为了解决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农民集资难、项目工程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我省今后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在项目区的设立、施工、管护上实行公开招标。
???资金投入机制。我省今后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将以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和农产品优势产区为重点。在土地治理项目中,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机电井、苗圃等单项工程,要通过移交、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明晰产权,并将收益投入滚动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龙头企业的银行贷款,由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要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给予引导和鼓励。各市、县按照国家和省里确定的比例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规定资金配套任务。
???项目审批备案机制。土地治理项目的计划审批内容简化,具体项目的实施计划报国家农发办备案;产业化龙头项目由国家农发办负责评审、审批;多种经营项目由省开发办负责评审、审批,报国家农发办备案。各类项目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擅自调整、变更项目。
信息来源:河南农村报 (200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