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全面实施
记者 刘恕
本报北京2月10电 继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13个部门属205个公益类科研机构启动改革后,科技部、财政部和中编办前不久联合批复了卫生部、人口与计生委、环保总局、民航总局、海洋局等5个部门所属43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这标志着我国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
记者从今天科技部召开的部门属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1年首批四部门公益类科研机构率先实施分类改革以来,先后已有三批18个部门所属的248个机构明确改革方案并启动实施,占到此类机构总数的94%。这248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方案为: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由国家重点支持的院所为89个,占原有机构数的36%,重新核定编制1.35万人,约占原有编制总数20%,约占原在职职工总数30%。转为企业的院所61个,占机构数的25%。其他机构通过并入大学、转为其他事业单位、转为中介机构多种方式发展。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加速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和继续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和面向行业的技术辐射能力;加快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步伐,探索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大幅度提高科研创新和公益服务能力。国家为促进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的发展,将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作为重点进行部署,在改革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均事业费标准,加大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装备条件等方面的投入。
据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介绍,国家财政为支持公益类院所改革,2001年、2002年、2003年分别安排增量经费1.5亿元、2.5亿元、3.5亿元,用于提高改革后重点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标准。从2004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对改制方案实施到位的部门所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人均事业费的投放强度将会进一步提高,2004年至少要达到人均5万元。记者获悉,各院所主管部门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了对改制院所的投入。如国土资源部为强化转企研究所的发展能力,2002年和2003年分别支持项目经费1500万元和2500万元。水利部2001年至2003年共投入科研基建经费1.8亿元和项目经费2500万元,比改革前大幅度提高。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200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