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粮食风险基金40%直补农民
本报记者 马鸿钧
中央一号文件首先提到要“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产业的高度重视。那么作为产粮大省的河南,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呢?
记者从省粮食局了解到,省委在《中共河南省委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豫发?眼2004?演1号文)中指出,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明义不久前在一次会议上也指出,要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用粮食风险基金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办法,省政府初步打算拿出风险基金的40%用于直接补给种粮农民。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省粮食局将采取改革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粮食工作,促进农民增收。据悉,今年我省将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调整粮食补贴方式,将原来对收购环节的补贴改为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省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为了确保直补资金顺利到达农民手里,真正让农民尝到实惠,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直补资金的安排上,省对各省辖市、省辖市对县(市、区)的直补资金,分别按1997年至2001年5年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年均收购保护价粮食数量和2002年确定的应纳农业税额各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在直补资金的拨付上,实行补贴资金通过各级财政在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上及时、足额、逐级拨付,县级财政部门把抵顶的农业税直接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乡镇政府农业税征收专户;在直补资金的兑现方法上,对直补资金实行“即征即补”抵顶农业税的办法来落实,即乡镇财政所在向农户开具《农业税纳税通知书》的同时,应开具《应领粮食补贴通知书》,《应领粮食补贴通知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编号印制,农民在缴纳农业税时,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应领粮食补贴通知书》等额抵顶应缴农业税。
记者从省粮食局还了解到,我省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向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助的做法,目前正在安阳、三门峡、洛阳、信阳、商丘5市进行试点,今年内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信息来源:河南农村报 (200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