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畜产品准则颁布
我国绿色畜产品准则???《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则》已于近日制定完毕,并正式颁布执行。这为我国养殖业和食品业指明了方向,使企业有章可循,将大大提高中国肉食品在全球的竞争力。
三项标准对绿色畜禽产品的生产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动物卫生准则》规定,养禽场必须执行全进全出制度,人员入场必须更衣、淋浴、消毒,杜绝新城疫、禽流感等烈性传染病的流行。《饲料和饲养添加剂准则》明确规定,90%的动物饲料必须来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禁止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以哺乳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禁止使用工业合成油脂和利用转基因方法生产的饲料原料,禁止使用各种人工合成的调味剂、香料和着色剂。《兽药使用准则》明确限定了在畜禽生产过程中准许使用的抗寄生虫药、抗菌药、消毒防腐剂及疫苗的种类和停药期,取消了氟喹诺酮类、碘胺类、四环素及人用新抗生素在肉用动物上的使用,严禁使用有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以及安眠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镇痛药等。 (李炎)
信息来源:河南农村报 (200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