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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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重在体制保障
  促进农民增收,必须从体制改革入手,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事实上,正是一连串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改革措施的出台,才使得很多对黄土地一度失去信心的农民,重新在田野上播种希望。   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大幅减轻。测算表明,2003年全省农民人均负担64.4元,比2000年下降41.1%。新春伊始,省委、省政府做出重大决策: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大幅削减农业税税率,今年总体上下降2个百分点,农税负担全面降到5%以内,今后再逐年降低。此举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税税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打下基础。当前重要的是,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并按照省统一部署,大力推进配套改革,按期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任务,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满意。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去年6月,我省在来安、天长两个县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实行“两放开,一调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调整粮食补贴方式,将原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使农民得到的间接补贴,直接补给农民。“两放开,一调整”政策,深得群众拥护和支持。据统计,去年我省对农民补贴资金总额达6.27亿元,占去年粮食风险资金的36%,平均每个农民14元。今年我省粮食直补资金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40%,增加的部分向种粮大户和优质粮、种子粮倾斜,给农民看得见的实惠。   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我省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少、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信贷的需求,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随着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今后,不管哪家银行,只要在当地有吸收储蓄的机构,都有义务按一定比例发放贷款。我省正积极争取参加国家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从今年起,农村信用社要大力推行小额信贷业务,扩大贷款的发放量和覆盖面,农户贷款要占信用社当年新增贷款的80%以上,新增农业贷款占新增各项贷款的比例不低于70%。   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我省最近对征用土地明确提出“四不审批”规定:对征地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地,不予审批;征地方案未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用地,不予审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措施不落实的用地,不予审批;因征地工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又没有妥善解决的用地,不予审批。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主要、最可靠的生活保障。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对农民权益最直接、最具体、最实在的保护。                                      (作者: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