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严禁饭店售河豚鱼
河南报业网讯:本是有剧毒的河豚鱼,但被一些饭店当成招牌菜来卖!昨日,郑州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行为。
近期,郑州市卫生监督人员在市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郑州有个别酒店、饮食服务单位有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的现象。据了解,河豚鱼多见于我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是有毒鱼类,它的卵、卵巢、肝脏毒素含量最高。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而我国目前尚无治疗河豚鱼中毒的特效药物,一旦中毒极易危及生命。按照我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河豚鱼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加工。
然而,由于每年早春是河豚鱼的捕捞旺季,这时河豚鱼的经营利润相对较高,加之在饮食业曾有“冒死吃河豚”的说法来渲染河豚鱼的美味可口,引得一些“美食家”常常不顾其危害而食用。据了解,郑州市有些饭店为了招徕顾客,不顾国家禁止加工销售的规定,专门从沿海和长江流域进来河豚鱼,当做“招牌菜”来卖。
郑州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河豚鱼的行为。
在此,卫生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切不可因猎奇而贸然食用河豚鱼,一旦中毒后果不堪设想。另外?熏市民如果发现有饭店违法销售河豚鱼的,可立即向郑州市卫生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0371-8631111。
(记者 殷淑娟 实习生 李安)
信息来源:大河报 (200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