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作医疗已覆盖近1亿农民
本报讯(记者师晓京)记者从4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了304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大约覆盖9300余万农业人口。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国务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湖北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和各级卫生部门把此项工作作为解决农民医疗保障和当前农村卫生的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全国实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已有6450万人,参加率达69%,新型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高强在谈到今年的农村卫生工作时指出,卫生部将在稳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同时,会同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采取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办法,提高农村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传染病救治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将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确保6月底前完成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工作;卫生部将会同教育部共同研究,拟批准西部地区试办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的医学专科,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的上”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将继续加强一乡一院建设,引导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模式,重点做好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将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精简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减轻农民负担;将促进县、乡、村医疗机构的纵向合作,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和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
另据介绍,今年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小组将在浙江、湖北、吉林、云南四省中各选1~2个试点县,进行跟踪调研和指导,并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摘自:2004.4.9.1版《农民日报》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200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