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党总支、支部:
2008年,在省直文明委的指导下,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直各单位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现将评选本年度院文明科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民主和谐;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科室工作日程,有专人负责,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精神文明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同事之间、科室之间,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具有见义勇为和集体主义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搞好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三)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紧密围绕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科技创新、科技开发、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不断推动农业科技事业发展。
(四)办公场所环境整洁优美。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办公室窗明几净,用品摆放整洁,环境优美。
二、否决条件
有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三、评选名额
本年度共评选院级文明科室5个。
四、评选办法
首先各支部自荐1个科室,于12月22-24日各支部在党办网页上互评,然后召开院直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会议,投票产生候选单位,报院党委审批。
请各总支、支部将推荐单位和材料于12月19日以前报院党委办公室。(电子文档以word格式发hnnkydb@sina.com)
中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