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始建于1909年(河南省立农事试验场),1955年由开封迁入郑州,1959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09年10月将举办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建院100周年院庆活动。为了配合此次庆典活动,更好地营造100周年院庆活动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建院100周年庆典标识。
一、征集要求
1.主题突出,形象生动地体现建院100周年内涵。
2.设计新颖独特,品味高雅,图案简洁凝练,美观大方。
3.具有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美感和视觉传播力,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以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4.为突出我院特点,设计者可向我院索取有关背景资料,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看有关信息。
网址:www.hnagri.org.cn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我院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允许投多个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必须提供A4纸规格彩色、黑白图样各一份,手绘或电子文稿均可。来稿应注明各部位制作尺寸,详细说明图案寓意。但不得带有作者的任何标记或文字。
3.应征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均可。来稿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以团体名义提交的作品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涉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资料请另附纸注明。
4.应征作品可以书面形式邮寄,也可用电子邮件发送,但必须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上注明“100周年院庆庆典标识”字样。
5.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等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采用有奖征集方式。
2.征集活动截止后,我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审。中选标识奖励2000(贰仟)元人民币,另设5名入围奖,各奖励500(伍佰)元人民币。
3.评选结果在河南省农科院网站上公布,在评选活动截止一个月内没有接到中奖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五、版权声明
1.设计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因涉及侵权、抄袭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2.凡获得入围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以及使用权归我院所有。
六、投稿方式
1.来稿寄送地址:郑州市农业路1号河南省农科院党委办公室;邮编:450002
联系电话:(0371)65724085
电子邮箱:hnnkydb@sina.com
联系人:闫 鹏
2.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庆筹备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