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县通过年审
日前,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全国第一批100个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中93个县接受年终评审,其结果是各基地县均通过年审。这次评审是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管理的通知》精神于2003年底组织了对全国第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达标单位的年审。在无公害示范基地县自查、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抽查了9个省的19个基地县的情况,并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93个基地县的材料进行评审,其中成绩突出的29个县被评为先进单位。
2003年,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而使无公害生产技术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及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示范基地面积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但是,在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生产技术规程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不健全、市场动力不足等,这些问题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逐步完善。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2004年各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要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禁止或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管理,专项治理、规范农资市场,堵住农药残留的源头。同时向农民推荐安全高效的新型农药、化肥以及科学的使用方法。二是认真贯彻“关口前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突出生产过程控制。大力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和责任可追溯制度。三是创新产销机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建立生产、营销合作组织,积极试行无公害农产品和农资的连锁配送,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希望各地进一步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农业部也将继续加强对无公害示范基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种值业)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质量。
先进单位
北京市:延庆县
河北省:定州市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寿阳县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
吉林省:德惠市
上海市:崇明县
江苏省:东台市
浙江省:临海县
安徽省:和县、砀山县、东至县、金寨县
福建省:安溪县
江西省:永丰县
山东省:寿光市、龙口市
湖北省:云梦县、鹤峰县
广东省:潮安县
广西区:恭城市
海南省:儋州市
重庆市:潼南县
四川省:彭州市、成都市龙泉驿区、名山县、峨眉山市
贵州省:遵义县云南省:元谋县
摘自:2004.4.20.8版《农民日报》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200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