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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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要闻
落实农业政策存在三大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6月24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关于落实各项农业政策情况的调研报告时提出,解决“三农”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三农”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乌云其木格说,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政策调研组,通过对湖北、四川、江苏三省落实农业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总的看,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由过去农民向国家提供积累,转变为国家对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同时,在落实农业政策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粮食主产区各级财政普遍困难,产区为销区存粮,增加了产区的经济负担。二是发放“三项补贴”的具体办法不一,有的地方按计税面积直补,不种粮的也享受了政策优惠。有的发放良种补贴随意性较大,有些没有使用良种的也拿到了补贴。三是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少,投入结构不合理,投资渠道过多,资金使用效率低。据四川省反映,中央和省两级对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投资渠道达20多个,有的同一类项目投资渠道就有3至5个。另外,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政策能否保持连续性,还有一些担心。   为此,乌云其木格提出,加快农业立法,建立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她说,要加快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立法,认真研究农业和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方面的立法问题,及时修改与当前“三农”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要认真贯彻农业法,使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要向“三农”倾斜,把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点,并逐步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支持范围。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提高直接用于农业的投入比重,大中型水利建设及大江大河的治理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不应计入农业投入范围。继续减少对粮食流通环节的补贴,增加对农民直接补贴。(作者:申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