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扩大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财政部和教育部决定从200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再次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将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推动地方政府逐步落实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责任,加快“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政策的落实。
到2003年底,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已达1.54亿人。在我国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约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0多万人。
从2001年秋季开始,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对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试行免费提供教科书。中央财政安排的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2001年为1亿元,2002年为2亿元,2003年增加到4亿元。中西部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受益面由2001年的10%提高到2003年的32%。
从今年秋季开始,中央财政将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从今年春季的3亿元增加到8.7亿元。免费教科书发放的对象仍是农村地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课本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特殊教育学生)。中央财政重点补助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等22个中西部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免费教科书中央专项资金每学期增加到8.7亿元后(一个学年达17.4亿元),免费教科书发放的实际受益面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计2400多万人,约占中西部农村学生总数的22%。其中:小学生1600万人,初中生800万人。
为确保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享受免费教科书资助的学生名单,必须由学校张榜公示7天,以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免费教科书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省通过招标采购节省下来的资金应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补助的地区,地方政府逐步对贫困学生承担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责任。 (作者:毛小瑞 )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200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