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郑召开
本报讯 (记者李旭兵)7月28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郑州开始举行。 当天下午的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铎、袁祖亮、李志斌、张以祥、夏清成、李中央、吴全智和秘书长顾志平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史济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等列席会议。
当天下午的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随后,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建功作的关于《河南省邮政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科技厅厅长姚聚川作的关于《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董豪作的关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健作的关于《郑州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条例》、《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大卫作的关于2003年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赵江涛作的关于2002年财政决算和200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史宁安作的关于2002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我省全国重点优质小麦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情况、我省全国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环资工委、预算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作的《关于提请撤销李晓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的说明。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200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