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将直接从建筑企业领工资
据新华社电 建筑业企业今后将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而不是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转发。企业还可委托银行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并施行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有关人士评价说,《办法》将从制度上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关于工资的支付办法、标准和方式,《办法》明确,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对于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拖欠或克扣工资、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办法》赋予农民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的权利。
信息来源:河南农村报 (200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