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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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
  本报讯 (记者李旭兵)11月22日上午,由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正式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标志着我省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我省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经过近半年的紧张工作,法规清理工作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对我省1979年至2004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146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逐件逐条逐款的全面清理,并提出20件地方法规为首批废止或修改对象。   在20件地方法规中,拟废止的7件包括《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河南省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河南省〈渔业法〉实施办法》、《河南省通信管理条例》、《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拟修改的13件分别是《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河南省开发区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