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
我国农村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专家提醒,有关部门对农村的环境状况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合理施药、施肥使土壤、水源受到污染。由于过量施用农药、化肥,同时农用地膜、农药空瓶、化肥包装袋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未能妥善处理,严重污染了耕地、地下水,并使一部分农作物减产。此外,农村的生活垃圾未能统一有效管理,部分农户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田头、沟渠、池塘、路边、大量有毒有害的废弃日用品等也严重污染着土地、水源、庄稼,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随意上马项目使农村污染加剧。一些乡镇缺乏环保意识、科学发展观意识,上马的项目未经过论证,环保设施不齐全或者根本就没有,或建在交通道路两侧,或建在村落之内,加重了农村环境的污染。
城市污染源向农村转移。受资金技术、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建筑废渣等,未经任何处理,随意倾倒在农村的田野、池塘、河谷等地。
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加重了环境污染。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矿山资源重开发、轻恢复,开采矿山时直接剥离地表、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地面下陷、山体滑坡。甚至一些磷矿、煤矿、皂素等企业的废水直接排放到田间地头、沟渠河流,被部分农户用作灌溉水源,破坏了生态环境,也污染了农作。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在很多人的意识里那广袤的农村大地仍然是浩淼的碧水绿野,而事实上,随着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的生态环境已被污染,个别地方污染严重。为此,环保专家建议,环保部门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科学发展观意识;农业主管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应引导农民重视使用农家肥,积极推广安全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模式;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行政职能,建立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运行机制;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乡(镇)、村在规划和建设时要同时配套环卫等基础设施,在一定场所、范围内设置垃圾桶(池),便于集中或定期进行处理;城建或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市垃圾处理行为,加大城市垃圾科学处理力度,避免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
信息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200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