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制定科学道德规范及法规
“两会”期间,不少院士代表、委员纷纷对本报正在进行的“培育学术生态,净化学术环境”大讨论表示“声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林群以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章祥荪等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应尽快制定实施科学道德规范及相应法规,推动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在我国尽快形成。
从20世纪60年代,我国开始进入所谓“大科学时代”。比之以往,科学投入加大、人员增多,科学各领域之间的交叉也更频繁,科学与社会之间相互影响的程度也前所未有;科学研究不再是少数精英的活动,在大科学时代,已不能仅靠个人自律来规范其科学道德和行为。因而,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学术规范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曹南燕分析,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带有很强的“转型期”色彩。“审批经济”虽已在逐步淡化,但审批学术、学术腐败却愈演愈烈。根本原因在于学术界缺乏自治、行政机关垄断资源、审批方式分配资源的体制。在学术腐败行为中,有很多都是为了竞争资源而产生的,“官本位”的遗风又使很多资源分配不透明,甚至是“暗箱”操作,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机构或单位的学风很容易就这样“歪”掉了。
对此,李国杰建议,“应请有关的法学专家或律师参与制定相应的法规。”现在,科研院所有很多问题都亟须从法律层面上有个说法。他认为,大到加快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建立以学术道德为支撑、知识产权为核心、法律制度为保障的学术生态环境,细微处到科研单位与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成果转让、技术专利问题等,都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和规范的。
林群强调,“在科学共同体内,学术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学术按理应是真、纯的集中体现。”只有通过有序配合,良性循环,合理竞争,才能构成当代学术生态系统的有序循环。这个循环系统是一个以知识分子为主体,为达学术创新目的,不断进行复杂的学问探究、科学实验等活动的动态系统。他说,“建立一个符合规则的科学系统是非常必须的。”
章祥荪说:“以前就有委员提出了关于规范科学道德问题,到现在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他希望能搜集到更多的相关数据做支持,踏踏实实地呼吁解决这个问题。他建议:“不但要搜集国内的相关数据,而且要参考国外的一些合理模式。”
其实,随着学术界各种不端行为愈来愈多地浮出水面,一些科研院所和学术机构也逐渐开始“确立门规”、“清理门户”了。中科院出台《院士自律守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清华、北大相继出台针对本校教师的学术道德规定等,都是科学界从自身入手加强道德建设的一种积极尝试。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中国科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经过主席团批准,正式向国务院递交了一份关于我国科学道德问题的报告。据介绍说,这是道德委员会联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几方面专家共同调研后形成的报告,对当前国内科技界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个方面的建议。相关部委已经收到了该报告,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人士表示,在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政策方面,国家要下大力气。有专家说,“与科技发展相比,有关方面在观念和行动上相对滞后,片面追求政绩,急功近利。过多地以政府管理代替科学界自我约束与科学家民主管理,对科学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专家们一致认为,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纠,使违纪者没有可立足的市场,才能从源头上治理学术败德现象。因此,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科学道德规范和相应的法规是科技界当务之急。这其中包括:
把学术规范作为学术立身之本。开展学术生态学的方法和理论研究,为建立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做好理论准备;
学术机构“组织程度最小化”。在内部管理上,学术机构不应无限遵循企业与政府的管理和运行方式,也就是要降低组织化、程序化、形式化、数字化的程度,给学者以较大的支配空间。尽量缩减现行的各种指标、排名、数量要求、等级规定、审批程序以及为实施这种管理模式而建立的庞大机构;
建立评审回避制度。建立评审回避制度的前提条件是:需要科研管理部门建立专家库。在项目审批或评审时,可以从各领域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委,库内专家应有学者信用卡,一位评委在评审或审批某个重大项目时,不能说几句、签个字就了事,如果这个项目最后出了什么问题,评委是应该负一定责任的。专家库中应详细记录存档评委们评审的项目等资料,一个良好的学者信用制度也就逐渐形成。有效地把维护学术规范与道德自律联系起来;
学会、协会应起到科学道德监督作用,在其内部成立诚信办公室等科学道德监督机构,把学术规范和学术责任统一起来。诚信办公室应担负调查、仲裁、处罚等具体职能。例如,它将接到的有关不端行为的举报责成相关部门一一查实,确属不端行为的,全部上网或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向公众曝光。这样会对研究人员有较大的警示作用;
建立符合科学共同体的学术评价机制,把握好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的辩证关系。一是放宽评价的时间尺度和数量标准,大凡优秀的学术成果都应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二是多采取民间评价、同行评价,尽量减少官方评价,不管是国家级、省部级,权威级、核心级,均应以论文质量定高下;
完善学术成果发表机制。呼吁有影响的出版社和学术刊物,严格推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要以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或者著作发表为公布的依据,绝不能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抢先公布学术成果;
建议以“学术代表作制”作为学术职称评定的基本依据,以学位论文作为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降低对研究生的论文发表要求;并规范学术论文的署名行为,严格遵照只有当某人对论文做出了直接和实际的贡献时,才能在文章上署名的原则。 (本报记者 王莉萍)
信息来源:科学网 (200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