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活力在改革
本报评论员
建设创新型国家,意味着我们必须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建立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之上。那么,科技创新的活力靠什么焕发出来呢?温总理在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明确指出:“科技的活力在改革。”
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科技体制在探索和借鉴中不断深化。从打破条块分割,集中优势力量,引入竞争机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组建,到“断奶给粮”的开发型科研院所改革的铺开;从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机制的确立,到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带动的职称评审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改革给科技进步带来的正效应有目共睹。
但是,还必须看到,科技体制改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许多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强化科技的宏观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要求,就是急需破解的课题。近年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确立,科技活动的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出题、科研院所干活、成果转让给企业的科技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必须重新思考自身工作定位,通过加强宏观管理,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科研活动已经走出传统的“象牙塔”,不再局限在科研院所和大学的实验室中,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科技管理工作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科研机构,必须通过加强宏观管理,协调和整合社会各路科技大军,为全社会科技活动创造必要的公共平台和政策环境;科技资源投入的主体日益多元化。2003年,政府在全社会R&D投入中占30%%,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占中央财政科技拨款的16%%,占全国财政科技拨款的10%%,只是全社会科技投入的一小部分。我们要通过加强宏观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创新,以有限资源吸引、调动和协调全社会科技资源;我国在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方面脱节,在一些关键领域始终无法掌握新技术,过分依赖国外,削弱了国家竞争力。我们必须通过加强宏观管理,适应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促进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在科技领域超前部署。
今年“两会”期间,科技评价制度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据一项对全国政协来自科技界委员的调查表明:对当前科技评价的总体看法选项中,认为“科技评价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的选择比例为57%%;认为“评价结果使用不当,助长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的比例为56.3%%;认为“有重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现象,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比例为55%%。此外,科技评价中缺乏信誉,评价办法简单、指标雷同、程序不规范,缺少有权威性的科技评价中介机构,缺少评价专家库,专家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频繁泛滥等问题也是反映较多的问题。科技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规范、公正、合理,决定着是否能从根本上激励那些真正的、有价值的科研活动,从机制上催生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决定着能否对那些有名无实的、虚假的、低质的、仿造重复的“成果”给予无情的抑制和否定。近两年,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和公布的《关于改进科技评价工作的决定》和《科技评价办法(试行)》,就是在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
科技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宗旨就是要构筑一个适应科技发展的全新平台,切实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充分激发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激情和创造力,在实践中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的新路子。
科技的活力在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离不开持续不断、卓有成效的改革。我们民族的自主创新活力将在改革中愈加旺盛与勃发。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200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