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纠纷咋解决
当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之间发生了种子质量纠纷,依照《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通过以下途经解决种子质量纠纷。
协商和解 如果发生种子质量纠纷,种子使用者要立即取证,将留存的种子及包装袋和发票(收据)妥善保管,对种植的农作物田间要取样、拍照或录像,这是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最重量的证据。
申请调解当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无法协商和解,双方或一方可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调解。①对留有种子的,有关部门委托有种子质量鉴定权限和资质的种子质量检测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标准采取合法程序进行种子质量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管理部门依此依法进行处理;②对没有留种的,可由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③对既没有留种又没有现场可供鉴定,也没有相关资料和证据的情况,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调解。
仲裁起诉 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种子经营者和使用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晓红 田章福)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农村 (200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