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党支部(总支):
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建党强基、和谐强院”的目标,以“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争创一流排头兵”为主题,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科技创新、服务三农、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创先进、争一流,推动我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为宣传先进,树立典型,院党委决定对2010?2012年涌现的创先争优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五好基层党组织5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每个党支部、总支择优推荐1名参加评选)
二、推荐条件
必备条件:表彰的对象需在2010-2012年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受到院级以上表彰或年度民主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和先进的党组织。(2010-2012年“创先争优”、“精神文明建设”获奖情况可登录直属单位党委网页查询)
基本条件:
(一)五好基层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从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并连续从事3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同志中推荐。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做到: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贯彻中央《条例》,切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广大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成绩突出;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热爱本职,勤奋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成绩显著。
(三)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表率”。一是自觉学习、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能手。二是爱岗敬业、服务三农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忠诚履职、尽心尽职、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求实创新、追求卓越的表率。团结协作、勇于创新、遵守科研道德,成果突出。四是团结奉献、文明和谐的表率。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带头践行院职工“文明规范”,以实际行动推动和谐院所建设。五是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推荐方法
一是院直各党支部(总支)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参评对象。二是召开党支部(总支)书记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表彰对象。三是召开直属党委会议对表彰对象进行研究审核,报院党委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表彰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是对三年来集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次全面总结和检验,是激励我院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宏伟事业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真正把经得起检验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努力评出风格、评出团结、评出干劲,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推荐标准。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和推荐范围,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纳入评选推荐对象;要严格把握推荐程序,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通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
(三)报送材料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参评对象要及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五好基层党组织(2000字)、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1000字),分别填写《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电子表格可从院网站下载),以上材料(含电子版)务必于2012年12月15日前一式二份报直属单位党委1618房间。
联系电话:65722396;电子信箱:hnnkydb@sina.com。
附件:1. 《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