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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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与农业信息服务实践运用
               上海丰农信息传播技术有限公司 于加新   农业信息服务的范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信息服务涵盖了农业信息产品的生产加工、发布传播、交易分配,信息技术服务以及信息提供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内容,泛指以产品或服务形式向用户提供和传播信息的各种信息劳动。本文所指农业信息服务是狭义的概念--农业信息内容提供服务,指信息服务机构以用户的涉农信息需求为中心,展开信息搜集、生产、加工、传播等服务。   农业信息服务的原则   在开展农业信息服务之前,信息服务机构应对目标用户进行信息需求调查,细分信息市场,分析用户需求的共性与个性,选择与定位目标信息市场,制定用户接受的信息产品价格与适合的信息产品营销策略,确定用户认可的接收与传播方式等。农业信息服务的用户在区域空间、行业分布、知识结构与认知能力等都具有明显的差异特性,对信息服务机构来讲,这是一项极具挑战而又任重道远的课题。在展开信息服务的过程中,信息服务机构应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   无论是公益性还是有偿的信息服务,信息服务机构提供的信息内容都要与用户的需求相“匹配”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在特定的时间、环境下,特定的用户产生了特定的需要,此时信息服务者应紧紧围绕用户的需求提供信息,信息在满足了用户需求之后才会产生信息效用。也就是说,用户的信息需要是信息服务的出发点与归宿。信息服务就是要为特定的信息找到特定的用户,使信息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同时,让特定的用户找到确定的信息,满足用户的特定需要。   农户在新一轮生产活动之前都有一个难题--种(养)什么,信息的缺失与不对称导致农户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做出正确与及时的判断,这就需要信息服务机构提供针对性的信息参与农户的决策。信息服务机构应准确把握农产品市场环境的变化趋势,结合历史数据与专家经验等综合信息,制作具有解答“种(养)什么”难题效用的信息产品,并提供给需要解决这一难题的农业信息用户,从而成功地完成一个信息服务过程。   二、适时性原则   适时性包含时间与时机两层意义。时间是信息价值的生命,不同的信息内容有不同的生命周期,某日的农产品价格信息只在当天交易期内是“鲜活”的,第二天后便成为历史性数据。也并不是所有的信息越早传播给用户越有效,最恰当的传播是把握住时机,应在用户最需要的时候提供信息。传递过早,信息无用武之地,不能引起用户的重视;传递过晚信息价值则已失效。   农业气象预报信息应当在灾害性气象来临之前传播给农户,以争取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宝贵时间,事后的气象信息已无价值可言。农业生产与经营具有季节性,信息服务机构必须认真研究农业信息用户的生产、经营的规律,摸清用户的信息需求时机,选择用户最需要的时机,适时提供达到最佳的服务效果。   三、精练性原则   “浓缩的都是精华的”。用户的信息需要是特定的,要避免进入“提供越多的信息,效果会越好”的误区。人脑吸收与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有用户有限的精力与时间下,信息服务者应提供经过筛选与加工的,能够满足用户解决问题需要的信息。信息不在多在于精练,在于简明,最好的方案是提供给用户最需要与最有用的部分。信息的“精”并不等同于“专”、“深”,“练”也不是专指“少”。   信息社会的发展为人们提了丰富的信息机会,但同时,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等问题也相继暴露出来。从这层意义上讲,农业信息用户的较少信息接触机会也是一种好处,可以将时间与精力主要投向于生产与经营活动,只在产生信息需要的时候,才由信息服务机构传输经过浓缩的高质量信息。科普读物是运用精练性的绝好范例,其多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描述较为复杂的信息,读者读之易于理解与记忆,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可以借鉴此种信息制作方法。   四、方便性原则   影响用户信息查寻行为的两个重要因素是可近性和易用性。信息需求的产生是因为在用户与信息服务者之间存在着知识差和信息差,在需求的动力下,用户的需求信息向信息提供方传递,信息服务者的供应信息向用户流动,在信息流动的碰撞中实现交易与分配。信息服务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的手段与手续,强化系统功能设计,简化信息产品与应用系统的操作,并向用户提供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的信息意识与信息能力,在传播信息产品时采用最方便用户接收与使用的现代信息技术,打破需求方与供给方的时空障碍,使信息产品得到顺畅有效的流动,提高信息产品的利用率。   我国地域广阔,农民居住分散,信息产品的有效传播存在着时空障碍,信息产品的利用存在用户信息能力障碍,信息服务机构要细分信息市场,并有前瞻性地开展一些义务的信息技术与信息应用培训、指导活动,以启发、启动农业信息用户的潜在信息意识,增强使用信息产品的能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服务模式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开发出用户友好的人机交互界面,以大众化与“傻瓜”化的操作程序面向农业用户。信息服务机构应正确地理解农户需要的是信息内容,而信息技术与设备是实现信息传递的载体,要把工作重点摆在正确的方向。   五、效益性原则   在信息时代,信息作为战略资源与生产力要素存在,信息服务将产生社会与经济双重效益。信息服务机构通过付出信息劳动与消耗成本,生产、加工并提供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理所当然地要获得收益,费用-效益评价是信息服务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对于用户来说,用户支付了一定的金钱,耗费了一定的时间与精力来使用信息服务,就应当确保他有一定的投入-产出效益。在进行信息服务费用-效益评价时,要对用户和信息服务机构双方的效益做出综合分析,这种追求整体效益最大和供需双方互利的原则是信息服务产业化的必要条件。   信息服务机构在为农业用户提供服务时,应从用户的切实需求出发,为用户提供真正能够带来一定信息效用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用户获得了效益,信息服务者的利益自然也会得到持续的保证。2003年10月中旬,我国粮食市场以大豆产品为首6年来首次集体上扬。但黑龙江省豆农在销售新产大豆之初,并不知晓国际、国内大豆的市场价格已上升到一个高度,部分豆农以远低于真实的市场价格出售大豆,价格差价使没有及时掌握大豆市场价格信息的豆农蒙受了损失。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及黑龙江当地媒体后来及时地将大豆市场价格信息提供给豆农,广大豆农的利益才得已保护,农民增收才有所保证。在此信息服务过程中,信息服务机构一定会在社会声誉与经济效益获得双丰收。   六、竞争性原则   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网络化与数字化的信息环境正在加速形成。信息资源空前爆炸式地生成与集合,信息用户的需求空前高涨又变化多样,信息资源呼唤共享与整合又将面临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机构更加注重细分市场与开发多元化的信息产品与服务,市场垄断与竞争等日益激烈,面临国内与国际信息市场的机会与挑战,这就是信息服务机构正在面对的复杂多变化的竞争信息环境。   农业信息用户长期面对的是传统信息服务模式,很少有机会接触现代信息服务模式的效用和便捷。进入农业信息服务领域的信息服务机构,就要以农业信息用户的需求为导向,调整好自己的服务模式、业务范围和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积极主动展开信息需求调研、信息意识启发、信息利用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在很少信息服务机构进入农业信息服务领域的有利时机下,勇于解决各种农业信息用户的诸般难题,在填补空白策略下迅速打开农业信息市场并占据强有力的地位,扩大市场份额与市场占有率,在其它信息服务机构进入农业领域参与竞争之前,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