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就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发布通告
河南报业网讯:建成区(即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区域)禁止饲养家禽;郑州市饲养的禽类,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免费强制免疫;市区范围内所有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暂停活禽交易及屠宰,暂停饮食经营者经营未经高温加工的禽类食品;暂停活禽进入郑州市建成区;医疗单位、流感监测点加强对人感染禽流感的监测、预警……确保防患于未然。昨天,郑州市人民政府就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发布通告,对此作了明确要求。
通告要求:在郑州市饲养的禽类,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免费强制免疫。禽类养殖场、户必须主动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饲养的禽类品种和数量,自觉接受强制免疫措施,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和环保的规定做好消毒、隔离。不符合规定的禽类养殖场,一律关闭。
郑州市内所有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暂停活禽交易及屠宰,暂停经营未经高温加工的禽类食品,暂停活禽进入建成区。凡运载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区的车辆,必须经政府指定的入市口入市,其他入市口禁止通行。政府在指定入市口设立临时检疫消毒点,对运载车辆进行消毒,禁止疫区和无动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区,严禁屠宰加工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的活禽。郑州市建成区禁止饲养家禽;农村饲养家禽的,禁止放养。饲养、经营禽类和禽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措施加强免疫、预防,不得随意抛弃禽类尸体,禽类排泄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郑州市动物园和其他禽类观赏区禁止引进和输出禽类,禁止游客接触禽类。郑州市各医疗单位及流感监测点,加强对人感染禽流感的监测和预警,对与禽类接触较多且伴有不明原因发热的病人,及时诊断,并视情况采取留院观察、隔离治疗等措施。凡与禽类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出现类似流感症状,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 陈秀华 实习生 龚瑾)
信息来源:河南报业网 (200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