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再次成为中国改革的舞台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赵嘉麟、蔡敏)继上世纪50年代的土地改革和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正在启动新一轮旨在减轻农民负担、推动农民致富的农村改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列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5年内免去农业税,给予农民直接补贴等一系列新举措。
安徽省农业问题专家何开荫说,与邓小平时代打破人民公社,包产到户,以刺激粮食生产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同,中国此轮为解决农民增收??这个被前总理朱(容加金旁)基称作“最头痛的问题”??而启动的改革将触及土地征用、粮食流通、农村税收和金融、县乡机构、司法监督、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局。在有九亿农村人口的中国,三农问题一直是政府最关注的首要问题。新中国的历史上,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和分田到户的“大包干”都给中国农村带来了深刻的变革。 然而,正如许多人大代表反映的,伴随着中国经济多年的持续快速增长,农业发展、农村的矛盾再次变得尖锐起来。特别是最近几年,农民收入连年徘徊不前,城乡差距不断拉大,而且不少地方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使农民负担过重,引发了农民和地方干部间的众多冲突,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
何开荫说,这诸多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掀起的那次改革浪潮中,并没有彻底解决。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矛盾逐渐显现并日趋尖锐。其中,表现最直观的是,1997年以来,中国农民收入连续7年低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年前的1.8比1扩大到3.1比1。如何有效保障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并使占中国总人口80%以上的农村人口摆脱贫困落后成为新世纪中国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目前,政府和农民都有迫切愿望,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说。中共中央、国务院2月颁布了新中国历史上第6个“一号”文件,其中规定取消农业特产税;对粮食主产区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从今年起集中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主产区农业土地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等。
这次全国人大宪法修正案草案里也写进了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必须给予补偿的内容,这无疑对日益增多的失地农民是一个好消息。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还普遍呼吁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农民与农业企业合作进行大规模经营,发展小城镇并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赋予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同等待遇,以及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
分析人士称,新一轮农村改革比上几次更加复杂,涉及面更广,而且目前正在试验和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还要不断完善和探索。曾是中国改革源头的农村,再次成为改革的舞台。(完)
信息来源:新华网 (2004-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