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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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度棉种合格率为94.7%
  本网讯: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2003年11月委托农业部棉花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2003/2004年度10个棉花主产省(自治区)的38个棉种生产单位的棉种品质进行了抽查,共抽取了28个棉花品种的39个样品。   在抽查的39个样品中,对38个样品进行了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四项指标的检验,有36个样品综合判定为合格,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4.7%,比2002/2003年度提高了6.3个百分点。对39个样品做了纯度鉴定,合格率为97.4%;对38个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的检验,净度与水分的合格率均为100%,发芽率的合格率为97.4%。另外,在25份毛子样品中,携带黄萎病菌的样品有16份,占64.0%,携带枯萎病菌的样品有12份,占48.0%,分别比去年降低了0.3和21.0个百分点。   在抽查的10个省(自治区)中,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南、江西、四川、新疆的样品合格率为100%,河北、湖北的样品合格率为80%。   据了解,本次抽查的棉花品种均为目前主产棉区的当家品种或主推品种,代表种子数量约80万公斤,涉及种子库存量616万公斤,其种植面积约占全国植棉面积的70%左右。抽查的样品棉种纯度检验是通过海南岛田间种植表现鉴定,净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是通过实验室检测鉴定,检测结果的判定是采用《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3543.7)中的规定。   农业部要求,凡是此次抽查不合格的棉种生产单位,严禁将不合格的种子批流向市场,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在6月底之前报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有关棉花基地县的良种繁育单位要规范良种繁育程序,提高种子加工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各产棉省(自治区)要在棉种生产、加工和销售期间,组织检查、加强指导,切实抓好棉种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