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总支、支部:
为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以崭新风貌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根据省直工委文件(豫直发〔2007〕1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于7月份,在全院广大党员中开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对照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党日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增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和精神境界,带头确立“八荣八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结构和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方式
各总支、支部要采取专题组织生活、重温入党誓词、服务群众、社会实践、专题调研、听专家授课、参观党史展览、先进事迹交流、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从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出发,区别情况,突出特色,确定主题党日活动的具体方式。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组织其他纪念建党86周年活动统筹协调,与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使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
(二)精心组织,务实求效。要有首创精神,努力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富有创意、操作性强,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岗位特色,确保主题党日活动效果。
各总支、支部请于7月30日前,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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