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家食品企业进入信用圈
按8部委的共同部署,食品安全信用原则上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级。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将以取消市场准入资格、限期召回商品等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制假售假行为构成犯罪的企业,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辽源、黑龙江大庆等5个试点城市和肉类、粮食、儿童食品3个试点行业首批启动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中国粮食协会、中国肉类协会和中国儿童食品协会作为试点单位,联结起若干有待确定的试点食品企业,目前初定为102家,其中肉类企业达59家。试点单位通过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实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建设计划需要两年时间,分为启动、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今年4月至6月为启动阶段,试点城市和行业协会要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行动计划。今年7月进入实施阶段,至2005年11月底为止。
(危剑侠 魏铭言)
摘自:2004.4.22.5版《农民日报》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200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