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步伐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马爱国
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备受国人关注和重视。200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随着“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全面推进和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获得了迅速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方兴未艾。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步伐,迅速扩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总量规模,保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既定目标的如期实现,是新时期提出的新课题,是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是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马爱国。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当前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的进展情况,以使本刊读者和社会各界朋友有一个总体印象。
马主任:关于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的进展情况,要从两个方面说。
(一)地方先期认证试点,成效显著按照“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在全国统一标志认证未正式开始前,各地本着“探索路子,开展试点”的原则,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2001年4月到2003年年底,两年多时间里,全国共有32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相继启动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省级各农业行政部门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758个,其中种植业产地5352个,面积418.3万公顷;畜牧业产地1426个,根据生产规模,是7710.5万头和2.45亿羽;渔业产地980个,面积80.75万公顷。认证地方无公害农产品7119个,其中种植业产品5218个,产量1.1亿吨,畜牧业产品1149个,产量170万吨;渔业产品752个,产量22.3万吨。
(二)统一认证后续启动,发展迅速全国统一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从2003年4月中旬开始。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共受理21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2946个,经过严格的文件审查、现场检查和专家评审,共有1563个单位生产的2071个产品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全国统一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这里包括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认证转换过渡1663个。其中,种植业产品1566个,产量915.2万吨;畜牧业产品274个,产量267.6万吨,渔业产品231个,产量23.9万吨。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81个,其中种植业1686个,畜牧业325个,渔业70个。
记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建时,正值“非典”高峰时期,请问中心成立以来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马主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建时正值“非典”高峰期,但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很快完成了组建,并迅速启动了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回顾一年来,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千方百计,加速认证步伐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非典”期间,如期启动首批认证。经过大家的积极努力,2003年5月中旬全国首批认证产品正式向社会公布,共计155个单位、214个产品,总产量212万吨。其中种植业产品115个,畜牧业产品15个,渔业产品84个。第二阶段是围绕“五统一”,加速正常认证工作进程。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认证、统一标志、统一监督、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原则,首批产品认证以后,又组织了3次正常申报产品的认证工作,通过认证产品194个。
(二)开拓创新,加速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认证的转换进程规范各地的无公害、安全、放心农产品认证,将其统一到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上来,既是当前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的工作重点。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实际需要,中心创造性地提出了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认证转换的措施和办法。并起草了《无公害农产品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认证转换办法》,正在征求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的意见。为稳定推进转换工作,中心本着“开展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思路,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认证转换办法》框架,率先在江苏、浙江、湖北、福建4省进行了试点工作。4省申请转换的产品共1874个,经审核和专家评审,共有1663个产品通过统一的认证转换,占申请总数的89%。可以说,试点转换工作非常成功,为整体转换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三)规范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是一项公益性的政府行为,既要按照认证认可的基本规则保证认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更要从实际出发注重认证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依据基本制度框架,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选定委托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统一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等一系列证书、文本的格式和要求;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抽样规范》等操作层面的技术规范文件。
(四)立足长远,狠抓体系建设在中心和三个分中心机构基本组建完成之后,认证工作开展和推进的重点在省级承办机构。截至2003年底,已有36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明确了6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针对机构设置和制度安排,中心根据新形势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需要,对中心、分中心和省级承办机构的职能,主要是从工作角度进行了合理的界定,提出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按照农业部的总体要求抓好认证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建章立制、审批发证和证后监督;分中心的主要工作是做好认证受理、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省级承办机构的重点是搞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及产品认证的初审工作。省级承办机构的建立和职能的明确,标志着中心、分中心、省级承办机构相互连接的整体运行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五)注重监管,狠抓宣传和培训(1)在监管方面,重点是标志管理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的证后监督。一是安排了对获证产品实施监督抽检。二是加强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全年统一核发无公害农产品全国统一标志1300万枚,共有102家获证单位正式启用加贴标志。三是加强标志的印制管理。(2)在宣传方面,侧重点放在认证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标志形象的宣传上,扩大标志的影响力,提高标志的社会知名度。(3)在培训方面,重点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认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举办了首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班,对中心和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中心和分中心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为核心,在吉林、新疆、广西、广东等地举办了8期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及认证的培训,接受培训的人员超过500人。
记者: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界定、特征、定位等,各种报刊说法不一,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更是意见纷纷、莫衷一是,请您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角度做一介绍和界定。
马主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总的来看,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部提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要按照“三位一体、整体推进”这样一个发展战略,既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又各具特色,按照各自的轨迹运行。
首先,从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质量水平的定位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水平是解决基本安全问题,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个定位,是和我国农业发展阶段,和当前整个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要求相适应的;绿色食品在整体上达到发达国家质量安全水平,是更高层次的水平;有机食品不是以评价安全为最终取向,从理念来看,它强调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换,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拒绝使用化学合成品作为基本理念。
第二,从消费者层面来看,无公害农产品满足的是大众消费,这是与基本定位相适应的;而绿色食品,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他的市场份额主要在大中城市部分高收入人群,同时也要扩大出口的市场份额;有机是一个理性概念,由于特殊的生产方式,就现在市场状况,主要是在国际市场。
第三,从发展趋势上来看,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是采取政府推进的方式发展起来的,是公益性的,解决基本安全的问题。一方面要和一个国家的总体水平,特别是和农业的发展阶段相结合;另一方面,这也是最基本的,解决基本安全的问题,不是一个行业、一个地区,更不是一个企业所能解决的,政府必须下决心,加大力度从整体上运作。绿色食品的发展趋势是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尽管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是维持机构的运转和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地稳定发展。有机食品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这也是国际通行规则。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认证,主要是瞄准国际市场来发展。
第四,从认证方式上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方式是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绿色食品认证方式是质量认证和证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有机认证的方式主要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一年一认证,注重的是过程。
从以上最基本的对比不难看出,无公害农产品是最基本的点,也是我们解决的最突出的矛盾。因此,我们要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作为整个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认证工作和政府推动更有机、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并要以这个基点,从有利于加速发展,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机制。
记者: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标识,市场上标出多门、名目甚多、大小不一,致使消费者辨不清、认不准,请您谈谈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五统一”的有关问题。
马主任: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就是标准不统一、标志不统一、认证不统一。解决这些问题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认证、统一标志、统一标准、统一监督和统一管理。只有做到这五个统一,才能更好地把握尺度,规范我们的认证行为,才能规范生产行为,促进标准化生产,也才能统一市场形象,正确引导消费,共同打造整体的无公害农产品形象。国家提出“五统一”,我在这里简单地从操作层面讲一下。
首先是统一标准。标准统一到哪里?我个人看法是标准应该统一到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上来。为什么?因为,部颁的行业标准是和国家既定的标准相衔接的。国标是宏观层面的,一方面满足不了对具体产品认证的需要,从操作层面统一到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上,就能够更有利于、更健康地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另一方面,我们提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录,就是从现在已经颁布的行业标准中提出来的,这也是一个最重要的层面。
第二是统一认证。所谓国家统一认证,重要的就是在现有的基础上,把认证工作统一到农业系统这条主线上来。因为农产品认证工作,尤其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不是一个纯粹的社会化中介认证,它是“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已经颁布和出台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办法加以规范,来保证我们认证的工作安排。
第三是统一标志。就是要统一到农业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标志上来,这是国家的、政府的标志,我们要共同打造,要尽快把标志统一起来。实际上,在具体做法上主要是解决转换问题,重要的就是要解决标志的问题,树立一个整体形象。
记者:2004年是充满希望和机遇的一年,请您谈一下2004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马主任:2004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依托依靠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各个系统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推动力度;按照“统一规范,简便高效”原则,以产地认定为基础,以产品认证为核心,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步伐,迅速扩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模;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体系,形成全国统一、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其市场影响力,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发挥积极的作用。
2004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工作目标主要有6个方面:(1)在产品认证方面,力争完成4000个产品认证的目标,其中实现新认证产品1500个,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标志的转换认证产品2500个。在产品结构上,实现协调发展,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和渔业产品认证比例分别占认证总量的70%、15%和15%。(2)在产地认定方面,力争完成8000个产地认定目标。最少的省份认定的产地保证在50个以上。在认定的产地结构中,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地保持同速发展,各占一定的比例,与产品认证形成对应的协调关系。各地认定的产地实现100%备案、编号和公告。(3)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全面加快省级承办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充实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实现所有的省级承办机构办事有人员,工作有机构,运行有经费。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快对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的考核委托进程,力争新选择、委托和备案产地环境检测机构80家,新补充委托产品检测机构30家。(4)在认证运行机制方面,形成质量安全中心、分中心和省级承办机构上下联动,全程贯通,责任明确,信息便捷,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5)在认证人员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和聘用管理。新培训聘用产地认定检查员1500人,产品认证检查员400人。各省级承办机构培训内部检查员4000人,新增聘产地认定评审专家400人,新增产品认证评审专家60人。(6)在认证有效性监管方面,新认证产品标志加贴率要达到80%以上,获证产地抽检率达5%,获证产品抽检率达15%,获证产地和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
记者:新阶段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请问2004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重点是什么?采取什么推进措施?
马主任:2004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重点和措施是:
(一)产地认定,推进产品认证产地认定是产品认证的基础和前提,是最重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保障措施。各省承办机构要在行政主管厅局的统筹规划和协调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省、地、县共同推进的办法,加快产地环境整治、投入品管理、标准化生产措施的落实,加速产地认定工作的进度,把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组织申报与审核推荐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整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着力点,要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化程序,将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向正常化和程序化,切实提高认证工作效率和认证工作的时效性。
(二)加快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进程在全面总结江苏、浙江、福建、湖北4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推广成功的转换措施和办法,扩大认证转换试点省份和产品覆盖面。要按照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对认证转换工作的要求,启动和实施第二批和第三批认证转换试点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认证制度从中心的层面,要加快制定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加快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制定,进一步扩大认证产品目录和申报范围;研究制定规范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的程序性文件和办法;尽快统一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中的检测标准、检测收费原则和检测结果的共享互用;研究制定获证产地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办法与扶持政策。从分中心的层面,要进一步完善产品审查、现场检查的技术措施和程序方法。从地方承办机构层面,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安排,加紧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规范和产品认证组织申报与审核推荐及初审办法。要通过制度建设,使认证工作尽快实现有章可循、有标可依、有据可查。
(四)加强认证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是省级承办机构的建设。省级承办机构的设置,各地要按照“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实施目标,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机构建制
(五)强化标志管理和证后监督,确保认证的有效性标志管理和证后监督问题,是中心和分中心、地方承办机构,包括检测机构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各自的职责来开展工作。第一,在确保认证有效性方面,中心、分中心、承办机构、检测机构,在规范审查、产地检验、监督抽检等方面,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把好关。第二,关于标志的加贴和证后监管,是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监测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总体上,在做好认证组织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发证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加大标志管理的力度。一是要提高申请人的用标意识和自觉性;二是要提高上市产品的认证标志加贴率;三是要加强标志的使用培训与管理,确保标志加贴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要加强用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标志使用“三统一”,即标志与证书的统一、标志与产品的统一、标志与申请人的统一。
(六)转变宣传方式,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重点要突出对认证工作的宣传、标志的宣传和获证产地与产品的宣传。宣传的形式力求多元化和多样化。目的是要尽快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成为生产者追求的目标,消费者采购的首选;要使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成为安全放心的象征,家喻户晓的品牌。
培训工作要抓住重点,采取多层次的培训方式。质量安全中心重点是加强对省级承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以及产品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力争通过6个大区分期分批地培训,培养一批懂管理、熟悉认证、业务精通的专业认证人才。省级承办机构的培训重点是加强对地、县两级管理人员和产地认定现场检查员的培训;地县两级农业部门重点要加强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内部检查员的培训。 (记者武兆瑞访
信息来源:中国农业质量安全网 (200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