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知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
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采取措施,严防禽流感疫情扩散。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必须严格把关,严防禽流感疫情传出。自即日起暂停从发生禽流感疫情的安徽省出口禽类及禽类产品(经等效或高于中心温度70℃至少1分钟的处理标准加工的禽类产品,如熟制禽肉、禽肉骨粉、皮蛋、咸蛋、蛋粉等禽蛋制品,羽绒服、羽绒被等羽绒羽毛制品、达到国家标准的水洗羽绒羽毛、禽羽毛粉等除外,下同);暂停接受安徽省出口禽类及禽类产品的报检,所有尚未离境的上述产品不得启运。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必须认真按照规定作好当地禽类和禽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抓好注册企业的日常监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各口岸的检验检疫把关,不合格产品不得放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禽类屠宰加工及禽类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禽流感疫区的禽类及禽类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在疫情解除之前,农业部门划定的疫区范围之内的有关禽类加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已经生产的有关产品就地封存,不得投放市场。
信息来源:河南报业网 (200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