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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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保险应该是个大市场
  北京市首次专门针对外地农民工出台两项关键性社会保障政策???《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已经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就目前来讲,它们应该是国内最完善的对外地农民工的工伤医疗政策。   真切一点说,外地农民工在北京有了“双保险”。此次政策的出台,反映了国家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农名工生活状况的关切。   “双保险”带有强制性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新办法的实施,将为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带来几大突破:通知规定第一次明确先解决工伤和医疗问题。“在长期推不动的制度瓶颈上,首先解决工伤和医疗问题,而不是事业和养老保险。目的是让外地农民工尽快纳入北京的社保体系。”据了解,目前外地在北京施工企业中,没有一家为农民工上险,而在北京企业中的农民工工伤和医保,也各仅有10万外地农民工上保险;外地农民工首次被纳入社保体系,打破过去出现的外地企业注册地、民工户籍所在地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在京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三地无人管”的局面,社保准入门槛大为降低。与北京市职工每年参加医疗、工伤、养老和失业四险需要4000元左右的花费相比,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每年仅需要300多元,容易为用人单位接受;农民工参保水平可以升级,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劳动部门也可为其办理。尤其从医疗保险方面,缴费从社会平均工资的12个百分点降到2个百分点,并且是社会平均工资的最低缴费基数的60%。据初步估算,平均每个公民全年保费一共仅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6%,总数约为300元左右;尽管缴费为低水平,但农民工保障方面和北京职工相同。例如,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待遇和北京职工一致;同时,医疗方面享受北京职工缴费水平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7%的所有水平???创造完全平等的机会。此外,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个人不交钱,费用由用人单位出,企业参保,工伤事故由保险基金出钱,企业没有参保,报销费用由企业担保,同时,农民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未参保企业,这样就解决了“漏网之鱼”的未参保单位。在操作环节上,尊重个人,体现人性化特色。“双保险”还在管辖权、农民工领取保险金时间限制和企业可以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三方面凸现出变革,使农民工的工伤医疗保险更合理和完善。   政府为农民工保障导航   北京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许并不能称之为壮举,然而却又一次将人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的身上,尤其是政府开始利用保险这种形式为农民工利益保障导航。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提供的一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劳动力市场呈现出缺的现象》的统计报告显示,在今年第二季度,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的12个城市,有70.4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但用人单位的招工名额则达到108.7万人,缺口38.3万人。   这是否预示着农民工已不再是就业市场的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为农民工提供保险保障,还一定需要政府下文督办吗?   然而,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的孙立明博士认为,“这个现象只是暂时的,不具有代表性”,农名工依然是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保险利益还需要政策上的扶持,健全劳动力的就业市场,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其实早在今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已经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列为了今年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的重要内容。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再次出台了《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为今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加入医保提供了政策依据。运用保险保护农民工利益上海市很早就出台的了政策和措施,国内的许多省如辽宁、黑龙江、山西、河北、浙江等地在落实和推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学术界普遍认为把农民工纳入社保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因为这既有助于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问题。据调查,建筑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中的餐饮、服务、家政、保安等行业,是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在多数情况下,农民工从事的都是城市人已经不愿干或干不了的工作,而这些工作突出的特点就是劳动强度大,报酬收入低,有些还是一些危险性相对较高的岗位。因此,就农民工工作性质而言,他们更需要风险保障。在当前一个阶段,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突破点势在必行,出台一系列更完善更全面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民工利益也就成了政府进行导航的最主要内容。   专家建议,在政府出台更完备的方针政策的同时,政府各个部门和各级领导应该抓好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大对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还应对侵害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做好对用人单位和外地农民工的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应该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而对于农民工自身而言,单纯依靠政府政策保护和所在单位的重视是不够的。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在自己的生命和权益受到威胁和侵犯时,懂得用法律武器进行斗争才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加强是农民工保险能走多远的关键和根本。   农民工保险应是大市场   农民工保险应该是个大市场,然而由于农民工的风险具有特殊性和不可控性,如何防范风险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率先考虑的问题,因此谁也不敢贸然进入这个具有诱惑力的市场。上个月,建筑施工人员意外险的施行却让四家保险公司出现在了农民工保险市场。原来此次建筑施工人员意外险主要依靠建筑公司自己主动控制风险,四家保险公司不直接参与。因为建筑行业有保证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日常的监管和安全评级,本身应该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保险公司的出现,只是从降低赔付的目的出发,从另一个角落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由此看来,除了更完备的政策出台以外,保险公司进入农民工保险市场还可以借鉴建筑行业意外险实施的经验从新角度寻求其它的合作方式。   虽然现在保险公司都对进入农民工保险市场还是比较低调,但有关学者认为,保险公司在农民工保险中应积极与社保和政府机构合作,同时需要多方努力,下功夫通过“保险业之外的领域”来解决农民工保险问题,开创新的担保方式和渠道。   在北京市给外来农民工上“双保险”在全国来说还是一个试验点,是一个探索的窗口。   由于农民工这个群体具有风险性高、流动性强,又很难控制的特点,所以要真正地把保险落到实处,切实保证每一个农民工的自身利益,在目前是不可能的。“双保险”能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还需要用时间来检验。   政策上的不足与缺乏,资金筹备和经营形式的单一,对农民工宣传不足以及意识上的淡薄,等等许许多多,可以说农民工保险道路上困难重重,任重而道远,我们在摸索中前进,前景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作者:高文 侯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