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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为实施CAP改革方案立法
  德国于2004年7月9日通过了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AP)改革方案在本国的实施法(以下简称《实施法》)。《实施法》是在德国消费者保护、食品及农业部(BMVEL)2004年1月提出的CAP改革方案德国实施体系提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议会在斡旋过程中对这一提案改动不大,主要改动内容集中于实施的开始时间和从混合补贴体系向统一的按地区划分的面积补贴体系的过渡。   《实施法》充分利用了CAP改革实施方案中为各成员国提供的大量灵活条件。德国对多数农产品已提高了取消挂钩补贴的比例。烟草和啤酒花是仅有的两种不与生产完全脱钩的农作物。   将啤酒花种植业作为保留挂钩补贴的领域是原来提案中所没有的。作为葡萄酒生产原料的葡萄虽然也是永久农作物,却不享受农作物面积补贴。对这两种作物给予不同待遇主要基于现行欧盟国内支持政策的规定,即啤酒花种植一直享受面积补贴,而葡萄种植却没有补贴。因此,德国此次对啤酒花生产的挂钩补贴仅取消75%,保留的25%将用于大型啤酒花种植和销售企业,以便依靠这些企业起到稳定市场和稳定价格的作用。   对于欧盟规定的烟草种植补贴,德国仅取消60%,其余40%将用于烟草种植农场和烟草生产结构的重组。   德国的观点是,农业补贴不应对农民选择农作物和家畜品种产生影响,农产品生产应由市场价格来决定;农业补贴应对农民的社会利益有所补偿,如土地管理及管理者承担的动物福利义务等。   德国将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取消挂钩补贴。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按地区划分的单一面积补贴,这一时间比原提案晚了1年。在此期间,德国将采取面积补贴与传统农业补贴同时并存的混合农业支持形式。在开始实施的头几年之内,即2009年年底之前,农民将获得统一的农田补贴和统一的草场补贴。从2010年年初开始,实施步伐将逐步加快,通过4年时间使两种补贴之间的差距完全消失(原提案规定这一阶段为6年,即2007-2012年)。2010年农田补贴和草场补贴之间的差距将降至原来水平的90%,到2011年降至70%,2012年降至40%,到2013年全部实施统一的面积补贴。   一些农民组织(特别是德国南部的农民组织)曾强烈要求将消除差距的过程推后,他们竭力说服政府尽可能长期维持目前对养牛业实施的高额补贴。由于各地区面积补贴的总体水平在几年内不会变化,从2010年起,消除补贴差距的过程将对德国农业补贴进行一次重新分配。这一新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将是那些原来不享受任何直接补贴的农作物的种植者,如土豆、糖用甜菜和蔬菜等。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者的补贴也将面临削减。由于养牛场补贴也将从2010年起重新调整,原来享受大量养牛补贴的农民也将面临补贴下降。